还我原来的名字的啊!

在指环上铭刻我们的光阴,以姓氏的名义发誓,你若不离不弃。我必生死相依。

无论是初中那三年的时光,还是后来五年的青春,我都不会忘记也不会遗弃。虽然未来我们还会认识更多的人。但是永远不变的是曾经是朋友。现在是闺蜜,未来也会是最好的朋友。除非,你放弃了我们之间的友情。即使这样。我也不悔。